經營指南
品牌合作標示:收到邀請該怎麼做
粉專跳出一則通知,說有人想把你標記為合作夥伴。要不要按?按了會怎樣?這篇從店家的角度說明合作標示。
更新日期:2026-10-27編輯:柏拉克 Borake
一家甜點店請了幾位朋友在社群上介紹新開的門市,過了兩天,老闆在 Instagram 的通知裡看到一則訊息:某個帳號想在貼文上把你的帳號標記為付費合作夥伴,要不要核准。老闆沒看過這種通知,擔心按了會不會被收費、會不會讓貼文看起來像廣告,於是先放著。結果那則貼文一直沒有出現合作標籤,發文的人只好改用文字標示。
這是很多店家第一次遇到合作標示的樣子。付錢或招待請人發文,在社群上越來越普遍,平台和法規也都要求這類內容要讓看的人知道是合作。這篇從店家的角度,說明合作標示是什麼、為什麼要標、店家要做什麼,以及常見的誤解。
重點整理
- 只要發文者因為這則貼文得到報酬、招待或其他好處,這則就是合作內容,應該標示。
- 標示有兩種:平台的付費合作標籤(會顯示店家的帳號),以及在貼文開頭用文字寫明「合作」。
- 店家如果開啟了合作核准,收到通知時要按核准,標籤才會出現;按核准不會產生費用。
- 標示不會讓內容變得不真實;不標示、或寫成「不是業配」,才會讓人起疑,也可能違反規定。
- 內容不實的責任,店家和發文者都可能要負,店家提供的資訊要正確。
什麼樣的貼文要標示
判斷的方法很簡單:發文者是不是因為發這則貼文,而從店家那裡得到了什麼。得到的東西不一定是現金,常見的情況包括:
- 店家付了發文費用,或透過代理安排的發文。
- 店家招待了餐點、住宿、課程或服務,請對方體驗後發文。
- 店家送了商品、折價券,或給了其他好處,換取發文或分享。
- 發文者和店家有特別的關係,例如是店家的員工或合夥人,介紹的是自己的店。
如果客人是自己花錢來消費,事後自發性地發文,那就不是合作內容,不需要標示。分界在於有沒有對價關係:看到貼文的人如果知道這層關係,看法可能會不一樣,這時候就應該讓他們知道。
為什麼一定要標示
第一個原因是平台的規則。Meta 的社群守則在〈垃圾訊息〉的規範中,限制用金錢或好處交換內容與互動的行為,而明確標示的品牌合作內容不在限制之內。換句話說,在 Facebook、Instagram、Threads 上,有償的推薦內容要合規,前提就是標示清楚。沒有標示的有償內容,可能被平台認定為違規。
第二個原因是法規。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規定,廣告薦證者,也就是在廣告中反映自己對商品或服務的意見、信賴、發現或親身體驗的人,如果明知或可得而知薦證內容有引人錯誤之虞仍然薦證,要和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;不是知名公眾人物或專業人士的薦證者,以收受報酬的十倍為限。公平交易委員會也將網路上收費的推薦內容視為薦證廣告的一種。把合作關係標示出來,是讓看的人能正確理解這則內容的第一步。
第三個原因最實際:信任。看到貼文的人越來越清楚哪些內容是合作,刻意隱藏反而容易被看穿。一則標示清楚、內容實在的合作貼文,比一則假裝是素人自發卻被留言戳破的貼文,對店家的形象好得多。
標示長什麼樣
合作標示常見的做法有兩種,可以依平台和帳號的情況選用:
| 做法 | 看起來的樣子 | 適用的情況 |
|---|---|---|
| 平台的付費合作標籤 | 貼文的帳號名稱下方出現「付費合作」字樣,並連到店家的帳號 | 平台有提供品牌合作工具,店家在該平台也有帳號 |
| 貼文開頭的文字標示 | 貼文第一行寫明「合作」,例如「合作|某某咖啡新品介紹」 | 平台或帳號類型沒有這個工具,或店家在該平台沒有帳號 |
平台的標籤由平台顯示,位置固定、看的人一眼就懂,所以能用就優先用。文字標示的重點是放在開頭、用看得懂的字,讓人在還沒看完內容之前就知道這是合作。不清楚的標示方式包括:只放在一長串主題標籤的最後面、只寫在留言裡、用看不懂的縮寫,或是字體小到不仔細看就找不到。
平台的介面會改版,工具的名稱和位置可能改變,但原則不變:標示要清楚、要在顯眼的位置、要讓看的人知道合作的對象是誰。
店家需要做什麼
合作標示主要由發文者在發文時加上,但店家可以讓這件事順利很多。合作開始前,店家可以先準備:
| 準備事項 | 說明 |
|---|---|
| 提供各平台的帳號名稱 | Facebook 粉專、Instagram、Threads 的帳號,讓發文者能在標籤裡標註正確的店家帳號 |
| 確認合作核准的設定 | 如果你的帳號開啟了「需要核准才能被標記為合作夥伴」,之後會收到核准通知 |
| 留意通知並按核准 | 收到合作邀請或核准通知時按核准,標籤才會顯示;按核准本身不會產生費用 |
| 提供正確的資訊 | 店址、營業時間、價格、優惠期間;發文者會照你提供的資訊寫 |
如果店家在某個平台沒有帳號,例如沒有開 Threads,也可以合作,那個平台的貼文就改用文字標示。帳號不需要很多追蹤者,標籤的作用是讓看的人知道合作的對象,並能點進去找到店家。
收到核准通知時,可以先點進去看看是哪一則貼文、是哪個帳號。如果是你確實安排過的合作就按核准;如果完全不認識對方、你也沒有安排任何合作,可以不核准,並且詢問安排合作的單位。
常見的誤解
「標示了,看起來就像假的」
標示說的是合作關係,不是內容的真假。一則貼文可以同時是合作、也是真實的資訊或真實的體驗。真正會讓人覺得假的,是內容誇大、和實際不符,或是明明是合作卻刻意隱藏。
「標示會讓貼文沒人看」
貼文能被多少人看到,取決於平台的機制,也取決於內容本身。平台沒有承諾標示或不標示會怎麼影響觸及,我們也不會這樣承諾。可以確定的是,不標示的有償內容不符合平台規則,可能面臨處置。
「寫『不是業配』『自費購買』比較有說服力」
如果這則貼文其實有報酬或招待,寫「不是業配」「自費」就是不實的說法,既違反平台規則,也可能構成引人錯誤的表示。這種寫法一旦被發現,傷害的是店家和發文者兩方的信用。
「店家可以請發文者把標示拿掉」
不行。標示是發文者對看的人的責任,也是平台的要求。店家要求拿掉標示,等於要求對方做出違反規則的事。負責任的發文者或安排單位,遇到這種要求會拒絕合作。
標示之外:內容怎麼寫才實在
標示了合作,內容還是要實在。實在的意思是:沒有去過的人,不寫成自己去過;有去過的人,寫自己真正的感受,不誇大。
- 分享店家資訊:發文者介紹店家提供的消息,例如開幕日、新品、營業時間,文案寫成「這家店推出了……」,不寫成自己的體驗。
- 親身體驗:發文者實際到店、用過服務,寫自己吃到什麼、覺得怎麼樣。好的地方和不足的地方都是真實資訊。
- 店家提供的事實要正確:價格、優惠、營業時間由店家提供,發文者照實轉述;資訊有誤,店家要盡快更正。
- 不做醫療或效果的宣稱:食品不寫醫療效能,服務不保證效果;酒類要附上法定警語。
公平交易法規範的是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」,價格、數量、品質、內容都包括在內。店家是廣告主,對提供的資訊負有責任;發文者是薦證者,明知內容有問題還發,也要負責。兩方都把事實弄對,合作才安全。
已經發出去,才發現沒有標示
合作貼文發出去之後才發現忘了標示,最直接的做法是編輯貼文:在文案開頭補上「合作」,或在平台允許的情況下補上合作標籤。不要直接刪文再假裝沒發生過,已經看到的人可能截了圖,事後被翻出來反而更難解釋。
店家這邊如果發現替你發文的人沒有標示,可以主動提醒對方補上,並且在下一次合作前把標示方式講清楚。如果合作是透過安排單位進行,就直接告訴安排單位,由他們處理並請發文者更正。發現得越早、更正得越快,對店家和發文者都越好。
合作前的檢查清單
| 誰負責 | 檢查項目 |
|---|---|
| 店家 | 提供各平台的店家帳號;確認合作核准設定,收到通知時按核准 |
| 發文者 | 能用平台標籤就用,不能用時在貼文開頭用文字標示;沒去過的不寫成親身體驗 |
| 雙方 | 確認這次合作有沒有報酬或招待;店址、價格、優惠期間等資訊正確;不寫醫療效能、不誇大、不寫「不是業配」 |
我們能幫的部分
柏拉克 Borake 安排的每一則店家社群貼文都是有償合作,每則都標示合作:店家在該平台有帳號時,使用平台的品牌合作標籤並標註店家帳號;不能用時,在貼文開頭用文字標示「合作」。店家只要提供帳號、收到核准通知時按核准即可;沒有帳號也可以合作。店家要求拿掉合作標示時,我們不承接該則貼文。
不到店的服務,發文者分享的是店家提供的資訊,不寫成親身體驗;店家體驗文才由實際到店的素人寫自己的體驗。完整的做法請看合作揭露政策,服務與價格請看服務總覽。
常見問題
按了合作核准,會被收費嗎?
不會。核准只是確認你同意被標記為這則貼文的合作對象,讓平台顯示合作標籤,本身不會產生任何平台費用。
沒有開 Instagram 或 Threads,也能用合作標籤嗎?
平台的合作標籤需要標註店家在該平台的帳號,沒有帳號時就改用文字標示,在貼文開頭寫明「合作」。
招待餐點請朋友發文,也要標示嗎?
要。招待也是一種好處,對價關係不限於現金。朋友實際吃過、寫自己的感受沒有問題,但要讓看的人知道這是受邀的合作。
客人自己來吃、自己發文,需要標示嗎?
不需要。自己付費消費、自發性的分享,沒有和店家之間的對價關係,就不是合作內容。
參考資料
- Meta 社群守則〈垃圾訊息〉:限制以金錢或好處交換內容與互動,明確標示的品牌合作內容除外。
- 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(全國法規資料庫):廣告薦證者的定義與連帶損害賠償責任。
- 公平交易委員會〈對於薦證廣告之規範說明〉:網路上收費的推薦內容屬於薦證廣告的一種;現行版本以公平交易委員會網站公告為準。
平台的工具名稱與介面會改版,本文以撰寫時的情況為準;不構成法律意見,個案請洽專業人士。